2014年10月27日,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,移送审查起诉。2015年3月15日,徐才厚因膀胱高级别尿路上皮癌终末期,全身多发转移,多器官功能衰竭,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。就徐才厚病亡相关问题,军方这样回应——
1军事检察机关如何审查起诉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有关规定,军事检察院公诉部门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的证据,认真进行了客观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审查,供证之间、证证之间相互印证,形成了严密的证据体系。经依法审查查明,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,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,数额特别巨大;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,其本人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,数额特别巨大。徐才厚的行为,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条、第三百八十八条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2 徐才厚病亡后,对其涉嫌受贿犯罪案如何处理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在审查起诉阶段,犯罪嫌疑人死亡的,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徐才厚病亡后,军事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,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。
3 此前如何对徐才厚进行救治?
2013年2月4日,徐才厚在解放军总医院进行膀胱镜检查,确诊为“膀胱浸润性多发性高级别尿路上皮癌”。有关方面对徐才厚的治疗十分重视。徐才厚立案侦查后,本着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体现人道关怀的精神,将其指定监视居住于解放军总医院,便于其接受治疗。徐才厚病重后,及时安排专家进行救治,给予了充分的医疗保障。
4 徐才厚死亡后,其他涉案人员会不了了之吗?
实际上,中国共产党也好,解放军也好,反腐正风从未停止过。对徐才厚的查处,不过是军队重拳肃贪、铁腕反腐的延续和必然,当然这是个更具标志性的案件。2014年3月15日启动组织调查,6月30日开除其党籍,7月30日开除其军籍,10月27日公布侦查终结、移送审查起诉,可谓雷霆之势、令人侧目。我相信徐虽因癌症而死,但其他涉案人员决不会不了了之。因为强国强军的大业需要轻装前行,哪能被贪腐分子逍遥再拖累?
5 徐才厚落得如此下场到底是什么原因?
细究徐才厚落得如此下场的原因,有人责其交往不慎,有人怪其对家人管教不严,还有人叹其不重晚节,这些都有道理,但最主要的还是其信仰缺失、精神迷茫。理想信念不坚定,精神上就会“缺钙”;“总开关”问题没有解决好,人生观价值观上肯定出问题。徐才厚在官居要职之后,背叛了崇高信仰,丧失了政治定力,以为位高就能够置身于党纪之外,权重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,殊不知信仰的堤坝一旦溃决,等待他的必然是身败名裂。
(来源:微信公共号“人民日报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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